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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务员受贿罪被判刑11年-刑事案例

作者:刘彦玲 来源:找法网 更新日期:2015-02-07 09:19 浏览量:2173

【评论】

公务员受贿罪被判刑11年-刑事案例,物欲横飞的今天律师注意到,房产案件成为中国继刑事案件之后的又一大案例种类。中国人对房子追求,是国外人很难理解的。律师提醒,物权纠纷案件,往往引发刑事犯罪,律师今天会讲述一个房叔的案例,看看人家是怎么运作房子的,也看看他是怎么入狱的。

【案例】

刘彦玲律师了解到,1998年至2002年,蔡X利用担任XX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副局长,分管交通警察大队的职务便利,将该大队下属的番安实业公司机动车修配厂交由陈XX、刘XX(已另案处理)承包经营,并提供相关帮助,从中共得到20万元的“感谢费”。
刘彦玲律师了解到,2000年,蔡X投资130万元与陈XX、刘XX合伙购买广州市番禺区沙湾XX汽车修配厂,后又抽走60万元用于买房。在陈XX、刘XX经营XX汽修厂期间,蔡X利用担任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番禺分局局长的职务便利,继续“帮衬”该厂经营。2003年至2005年,陈XX、刘XX以大众厂名义购买了商铺等固定资产,并将商铺登记在二人名下,后以固定资产股权分配为名贿送给蔡彬财产性利益共126万元。
2003年至2010年,蔡X利用担任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番禺分局局长的职务便利,牵线并主导将该局管理的位于本市番禺区市桥街禺山大道121号的停车场交由陈XX、刘XX承包经营,并分七次非法收受二人贿赂共计29万元。
2004年至2011年,蔡X利用先后担任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副局长、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番禺分局局长的职务便利,多次在车辆年审、交通违章等事项上为蔡XX(已另案处理)谋取不法利益,分多次非法收受在本市番禺区沙头街经营停车场生意的蔡XX给予的贿送共计8万元。
刘彦玲律师了解到,2001年,蔡X以少量出资与蔡XX等合作经营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螺山食庄。广州亚运期间,属于“违建”的螺山食庄,在蔡X的保护下,没有被依法拆除。2003年至2012年间,蔡X非法收受蔡杰良以“分红”名义贿送的92万元。

【判决】

刘彦玲律师了解到,广州“房叔”一审被以受贿罪判刑11年6个月,没收60万元。与房叔拥有的价值约4000万元的21套房形成鲜明对比的是,检方公诉和法院认定的犯罪事实中仅涉及两套房。公诉人称,房叔购房时间跨度大种类多,很难分割出哪部分是违纪违法所得,哪部分是合法收入所得。主审法官表示,没有证据链证明蔡彬21套房是受贿所得。

法院审理查明,蔡X从1993年起先后担任市公安局番禺(市)区分局副局长,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番禺分局局长、政委等职务,其间利用职务便利,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为他人谋取利益,主要犯罪事实共有5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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